杭州全国商标注册代理平台磨砺匠心 成就初心
发布时间:2021-11-04
知识产权法院自1995年成立以来,一直被公认为高业务法庭。 由于审理的案件涉及专利、商业秘密、计算机软件、技术合同等专业问题,给人一种高度不可预测的感觉。 同时,作为全省审判方式改革的第一个试点机构,不仅要求所有二审案件公开开庭审理,还必须在法庭上宣判。 这些硬性规定,对我这个只在行政法院当了两年书记员,几乎没有审判经验的人来说,一定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我记得刚上法庭的时候,加班增加是常有的事。 白天开庭讨论案件,晚上加班写判决书。 为了写判决书,不仅要向经验丰富的老审判员咨询,读书学习也是不可缺少的。 为了始终正确表达一个专业术语,必须仔细研究许多典型案例的判决书,并从中引出有用的素材。 在集体努力的帮助下,2000年9月离开法院的我,到年末共审查了8起案件,做出了6份二审判决书,包括侵犯商业秘密、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使用费、发明专利权侵权纠纷等复杂案件。
从2000年到知识产权法院,岁月如梭,至今已有21年。 在这几年的摸爬滚打中,我从一个不太懂法律的门外汉,到办案、处理精品案件,现在已经成长为全省审判工作的专家、知识产权领军人才。 回顾来时的道路,成果的取得包含着组织关怀、领导关心、同事们的帮助,也包含着自己对这个职业的热爱和敬畏、对工作的认真和专注。
构建优秀的案例
知识产权多涉及国家公共政策,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司法审判对知识产权的发展具有引领作用,打造精品案例是我院知识产权法院多年来始终如一的法院风格。 作为其中一员,“精品”意识已经成为自觉意识,融入了所有案件的审理中。
茅山 老鹅商标侵权事件
“茅山 老鹅商标侵权案”是我第一次入选最高法院公报的案件,距今已有十年。 在事件处理后强烈保护商标权的时代,挑战传统需要果敢的勇气。
该事件的被告是茅山地区的人,所经营的“美味酒店”位于句容市 茅山风景名胜区,从1995年开始将咸鹅、咸鸡作为酒店料理销售。 在“美味餐厅”出售的鹅、鸡肉的咸味很好,所以腌制过的鹅、鸡肉享有一定的声誉,逐渐作为具有地方特色的腌制食品而闻名。 到2001年,被告开始销售印有“茅山老(草)鹅)”茅山草鸡)文字包装袋的鹅、鸡腌菜。 原告于2002年11月申请注册“茅山”文字商标,经许可注册后,确认被告制作的鹅、鸡肉腌制品的外卖包装上印有“茅山鹅”“茅山草鸡”文字事件发生在2003年末2004年初,当时缺乏合理限制商标权的意识,单方面强化了商标权作为国家授权的绝对垄断性。 这种对商标权的夸大保护事实上阻碍了正常的市场竞争,也背离了建立鼓励经营者重视信用、重视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商标制度的积极目的。 2001年修订的商标法中没有关于商标权合理限制的规定,商标法实施条例中有相关规定,但在实施后不久,注册商标强力保护的理念依然根深蒂固,一审法院对侵权人商标使用他人地名商标的行为做出了侵权判决。
二审时,就地名商标的合理使用权能否答辩商标侵权指控,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读了不少理论文章,了解了法律的制定背景、立法目的、地名商标的保护问题。 随着法理学的深入学习,我觉得这个案件的审判不能循规蹈矩,必须创新,最终认定没有侵权。
该案判决后,对社会产生了不小的影响,知识产权界权威人物、知名法学教授郑成思也对该案意义进行了评析,案中确立的地名商标保护规则为今后商标法的重新修订提供了翔实的司法实例。